关于开展货运车辆道路交通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天长市公安局联合天长市交通运输局、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在天长市范围内开展货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二、整治车辆:
中、重型载货汽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及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
三、整治重点:
(一)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检查货运企业所属车辆是否存在非法加高加厚栏板、增加弹簧钢板、改变制动性能等非法改装行为;检查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出厂装载规定。对存在违规为车辆装载货物行为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超速、抛撒滴漏、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闯红灯、闯禁行、疲劳驾驶、违法改装、违法停放、未经核准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等显见性违法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货运企业、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拒不配合的,将依法严格处理。希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携手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0550-2387855、0550-7624714。
天长市公安局
天长市交通局
天长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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